投手紀錄投手5.2局不是5.2的小數:先換成17個出局數,再加總局數
棒球紀錄中的5.2,常用來表示5局又2個出局數,也就是5又三分之2局。若把它直接當小數相加,5.2加0.1就會算錯;改用出局數最清楚。
5.2先換為17個出局數,再帶入正式紀錄中的自責分。
先把棒球局數標示換成出局數,再用已確認的自責分計算每九局比率。
只讀輸入示例,不查球員、不判定自責分;0出局時不硬算比率。
原創棒球情境圖搭配局數、打數與自責分算例;不是實際賽事照片。



投手紀錄棒球紀錄中的5.2,常用來表示5局又2個出局數,也就是5又三分之2局。若把它直接當小數相加,5.2加0.1就會算錯;改用出局數最清楚。
打擊欄位打席記錄完成打擊機會,打數則有排除項目。假設五次依序是安打、保送、滾地出局、犧牲飛球、安打,這是5打席、3打數、2安打;本例打擊率為.667,不是.400。
投手紀錄如果正式紀錄是6局、失4分,其中2分為自責分,本例ERA是2×9÷6=3.00。算防禦率要用ER,不是把失分R整欄帶入;非自責分也不會從球隊比分中消失。